第二百六十三章:可惜了一条好狗
作者:
小鱼大心 更新:2022-08-29 07:27 字数:2229
陈笙没搭话,但实际上,有两名黑衣人已经悄然追了上去,露在明面上的这些衙差则是一个没动。
陈笙询问道:“楚小姐可能动?”
楚玥璃回道:“或可一试。”言罢,呲牙咧嘴地站起身,痛得额头都冒出了冷汗。
陈笙道:“恭喜楚姑娘,终于寻到这条野狗。”
楚玥璃道:“他叫封疆。封疆大吏的封疆。”
陈笙丢给封疆一个轻蔑的眼神,淡淡道:“好名字啊。”
楚玥璃笑道:“陈大哥这话怎么阴阳怪气的?”
陈笙掀开眼皮扫了楚玥璃一眼,道:“那是楚姑娘对阴阳怪气这个词儿的理解不对。”一伸手,“在下送姑娘回府。”
楚玥璃道:“不用不用,怎敢劳烦陈大哥。再者,和诸位同行,小女子内心惶恐不安呐。”
陈笙笑道:“没做亏心事,何必怕衙差?楚小姐,你这是准备招供了吗?”
楚玥璃道:“陈大哥别开这种玩笑,我现在气若游丝,很可能被吓得一口气上不来去阎王那报道。”为了证明自己确实十分虚弱,她还低低的咳嗽一声。结果,震动了腹部的踢伤,痛得立刻噤声,不敢再咳嗽。
陈笙见她确实受伤颇重,便道:“回吧。”
楚玥璃觉得陈笙对她的态度颇为诡异。前两次见面,他仿佛看见了心中喜欢的女子,言语之间有着模糊的倾心之意。之后再见,他的眸光就多了一份审视和疏远。而今再见,他好像要拿下她问话,却又放她回府。搞什么鬼?
楚玥璃自诩比较善于揣摩人心,而今,除了跛子之外,她又遇到一个难以窥探内心想法的人。尽管陈笙如此装扮,她却可以笃定一点,此人绝非衙差头。
听到那笛声已经远去,直到一点儿都听不见,楚玥璃才放开封疆的耳朵,寻思着得琢磨个办法,让封疆对那铜笛声免疫才好。她对陈笙点了点头,便要拉封疆离开。
不想,陈笙道:“楚姑娘可以离开,他却不可以。”
楚玥璃停下脚步,问:“为何不可?”
陈笙道:“此人来路不明,且有杀人的嫌疑,必须带回衙门审问。”
楚玥璃询问道:“陈大哥怀疑他杀了叶大娘一家?”
陈笙点头。
楚玥璃摇头一笑,伸出手,对封疆道:“手给我。”
封疆没动。
楚玥璃皱眉,道:“爪子给我。”
封疆抬手,把黑漆漆的手放在了楚玥璃的小手上。黑与白,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封疆觉得,楚玥璃的小手十分绵软。他不敢用劲儿,拿出十二分的小心,唯恐在她的手心划出痕迹。他第一次嫌弃,自己的指甲太厚太硬了。
楚玥璃示意陈笙看封疆的手指,道:“你看,就这满是老茧的手指,和厚如野兽的指甲,能灵活的拿起火折子点火吗?”松开封疆的手,又道,“若陈大哥执意将他带走,我也无话可说。不过,陈大哥可懂得他的语言?”用脚踢了封疆的屁股一下。
封疆:“汪!”
陈笙:“……”
楚玥璃道:“他打小被当成野狗养大,连一句人话都不会说。”
陈笙道:“许是伪装?”
楚玥璃笑道:“但凡伪装,都有破绽和漏洞,绝无完美可言。”
陈笙的手指动了动,似乎要摸什么,结果却忍住了。
楚玥璃注意到这个细节,却没有点破。她继续道:“那杂耍艺人多次残虐封疆,但凡他能言语,定会骂他一声老杂毛!”
陈笙面无表情的脸突然绽开笑容,口中还发出呵呵的笑声。只是,这笑十分短暂,简直就像偷来的时光。他收敛了笑,道:“楚姑娘所言有几分道理。这狗,既然已经是姑娘的所有物,就请姑娘看管好他。若哪日查出问题,在下也要寻姑娘要他。”
楚玥璃听得明白,却厌恶别人将封疆比喻成狗,于是反问道:“大人可是指封疆?”
陈笙道:“楚姑娘怎如此生疏,称在下为大人?”
楚玥璃道:“唯恐礼数不周,让大人怪罪。”
陈笙莞尔一笑,道:“还是称在下为陈大哥吧。”眸光沉了沉,“毕竟,这称呼才显出几分与众不同的亲近,往后怕是难再听见了。”
楚玥璃直觉认为,陈笙这个衙差的身份,可能要弃之不用了。她忽然有些期待,下次见面,会看见哪一张脸?不过,听陈笙的意思,再见面时,未必是件愉快的事情。想想,不如相忘于江湖了。 楚玥璃道:“若陈大哥备上好酒好肉,这声陈大哥,还是可以时常在你耳边念叨几遍的。”
陈笙似笑非笑地道:“唯恐……楚小姐不想再见在下。”
楚玥璃莞尔一笑,道:“大人就不必再见了,若是陈大哥,倒也可以一见。”言罢,拍了下封疆的头,示意他跟自己走。
陈笙伸出手,摸了摸自己下唇处,眸光意味不明地看着楚玥璃一步步走远,直到消失不见,这才带上人马转身离开。
出了林子,他将衙差们打发走。
一名黑衣人去而复返,单膝跪在他面前,抱拳道:“属下二人即将追上那杂耍艺人,他却突然发难,重伤了猎十二。”
陈笙眯起眼睛,温和地问:“所以,你就自己回来复命了?”
黑衣人一凛,道:“属下……”
陈笙突然一挥手,那藏在手指缝里的薄刀,便如同一道寒光般快速划过了黑衣人的喉咙。黑衣人瞪大眼睛,缓缓倒地,死在了自己的血泊中。
陈笙道:“没用的东西,拖出去喂狗。”
另有两名黑衣人出现,拉起死尸向远处走去。
陈笙用不染血的薄刀修理起指甲,自言自语道:“可惜了一条好狗。”此话,指的却是封疆。他看中了封疆的敏捷度和爆发力,想要把他收为己用,不想楚玥璃据理力争,直接从他面前将人带走。被他看中的,无论是人还是物,必然都会到手。而今,被明目张胆的抢走人,还是第一次。呵……真是稀奇啊。
哎……若得了封疆,刚才就不用那么麻烦,还得寻野狗吃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