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1章 待遇
作者:勇起笔      更新:2022-08-29 12:38      字数:2261
  (哎,没救的拖延症,坚持的太痛苦了。还是老规矩,不写完不睡觉。)
  隋书》记载
  隋炀帝征讨流求一事,详见于《隋书》卷81〈东夷列传〉46〈流求国传〉、以及同书卷64〈列传〉29〈陈棱传〉。其大致经过如下:
  大业元年,海师何蛮等,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希,似有烟雾之气,亦不知几千里。三年二月,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何蛮言之,遂与蛮俱往,因到流求国。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明年,帝复令宽慰抚之,流求不从,宽取其布甲而还。时倭国使来朝,见之曰:“此夷邪久国人所用也。”帝遣武贲郎将陈棱、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兵自义安浮海击之。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至鼊屿,又一日便至流求。初,棱将南方诸国人军,有昆仑人颇解其语,遣人慰谕之,流求不从,拒逆官军。棱击走之,进至其都,频战皆败,焚其宫室,虏其男女数千人,载军实而还。自尔遂绝。(〈流求国传〉,引自杨丽祝nd)3
  大业三年,陈棱[sic]4拜武贲郎将;后三岁5,与朝清大夫张镇州发东阳兵万余人,自义安泛海,击流求国,月余而至。流求人初见船舰,以为商旅,往往诣军中贸易。(〈陈棱传〉,引自中国台湾网2001)
  简单来讲,炀帝总共征讨过流求三次。第一次是607年,因为语言不通,所以只“掠一人而返”。次年,再令朱宽第二次进击,但也仅“宽取其布甲而还”。第三次则是在610年,由陈棱和张镇州领军,是一次相当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虏其男女数千人”而返。
  现存解释
  《隋书》所记载的流求,其所指究竟为今天的台湾,或者是琉球,或者甚至是其他的地方,一直是台湾史学界长久以来争论的问题。持不同意见的人,“聚讼纷纭,各持己见,至今仍时有争论”(曹永和1979,5)。史明(1980,26)总结台湾、中国、日本、和西欧众多学者对于流求的各种不同解释,认为结果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不同的说法:
  (1).流求是指今日的台湾;
  (2).流求是指今日的琉球群岛;
  (3).当时所谓流求泛指琉球群岛、台湾等中国大陆东方海中的一连串岛屿。
  如果以第一说和第二说做比较的话,《隋书》上所记载之流求人的习俗,似乎是与台湾原住民的文化比较接近。“《隋书·流求国》关于台湾番族的人物、姓氏、政治组织、居处建筑、战阵攻斗、武器用具、男女服饰、性情相貌、风俗习惯、文化礼仪、赋税刑罚、起居饮食、宴会歌舞、婚丧嫁娶、树木鸟兽、垦殖农作、宗教信仰…能有长约千字的描写叙述,均与实际的情况相附”(中国台湾网2001)。
  沿用历史
  一直到宋代还被继续使用,然后再到元代也仍然存在这个名称,只是改写为“琉求”或“琉求”(史明1980,26-7)。然而,在中国史书的记载上,却有相当多的著作不同意这种将“流求”视为是台湾的见解。其中有的认为隋代的这个“流求”是现在的琉球,并不是台湾,支持第一种说法的著作,以刊行于1737年的清朝官方史书《福建通志》(郝玉麟监修;谢道承等编纂)为代表(转引自彭明敏、黄昭堂1995,29-30)。
  此外,也有更多的著作,虽然并未宣称隋代的这个“流求”是现在的琉球,但是却对“将隋代流求视为台湾”的这种见解,抱持著相当不以为然的态度。清代朱景英所著的《海东札记》(见朱景英1958,1)、以及清代林豪所著的《澎湖厅志》(见林豪1963第一册,53),都对这种见解提出相当程度的质疑。在陈衍(1856年-1938年)所著的《台湾通纪》中,他这样描述:“隋大业中,虎贲将陈棱一至澎湖,东向望洋而返”(见陈衍1961,51)。就这段文字来看,陈棱虽然抵达了澎湖,但是并未再继续前进而立刻折返。也就是说,他根本未曾远征过台湾。此外,清代的陆应阳于1686年所著的《广兴记》〈琉求传〉中,也有以下这段文字。
  历来关系
  在明治时代编入日本领土前,冲绳与中国之间存在着册封关系。与此同时,又与萨摩藩是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冲绳当时处于“两属关系”的状态。当时,冲绳毫无疑问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拥有独立的政治体制与经济文化共同体。对日本来说,冲绳并非“固有领土”,而是一片“新领土”。
  琉球王国与中国的朝贡关系建立于1372年。明太祖派遣使节杨载前往琉球,中山王决定入贡。两国的册封关系一直维持到了冲绳并入日本的1879年,前后长达500余载。
  在中国的朝贡国中,地位是有高低主次之分的。琉球的地位排在朝鲜之后,安南(越南)之前,实际的封贡(被封为朝贡国的次数)比朝鲜要多。具体来说,清朝曾8次派遣册封使前往冲绳,后者也被中国称为“守礼之国”,在众多朝贡国中与中国构筑了最为友好的关系。
  从政治方面来看,一提到朝贡,人们就会想到各国与中国的上下关系。的确,中国派出的册封使的使命就是表达“任命汝为琉球国王”之意,承认新国王的地位,也就是进行册封。中国与琉球是君臣,而中国皇帝与琉球国王就像是父子或祖孙。这并不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一种较为温和的从属关系。[1]
  中国文献中的钓鱼岛
  在中国的历史文献中,早在公元7世纪成书的《隋书·流求国传》中,就记载有高华屿(即钓鱼岛)。1221年南宋王象之所著《舆地纪胜》一书也提到钓鱼台、赤屿。从1372年(明太祖洪武五年)开始,明太祖便派杨载作为册封使出使琉球。琉球的中山王也遣其弟随杨载入明,朝贡受封。明帝赐闽人36姓善操舟者赴琉球,令往来朝贡。此后,历代册封使几乎都留下关于钓鱼岛列岛不属于琉球而属于中国的历史记录。对此,古代琉球人也是认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