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节
作者:
肥溯 更新:2022-08-30 16:40 字数:4815
仿佛他们叶家人是什么洪水猛兽似的!
“你等一等。”于倩的声音很好听,叶世宏的眼角抽了抽。
现在知道后悔了?现在想要挽回了?看他回去怎么收拾她!
叶世宏在心里头这样想着,却没想到于倩只是补充了一句,“把你父母拿来的土特产带走,我们家不爱占人便宜。”
第七百零一章 无法无天
第七百零一章无法无天
于倩和叶世宏的婚约顺利取消。
很多时候,她不得不佩服自己在这件事情上的抉择实在是够当机立断的。现在还只是订婚,她想分手就分手,压根就不需要有这么多的顾虑。可是,若是结婚了,那一切就不一样了。
从一段婚姻之中抽离出来必然是伤筋动骨的,要是真到了那一天,于倩还真不一定有勇气及时止损。
当然了,到底是与自己深爱的男人分手,说不伤心难过肯定是骗人的。于倩在家里哭了好几天,眼泪在脸颊上干了,皮肤也变得愈发干涩,终于,直到俞锦绣让程廷给她拿来一罐从友谊商店买来的进口面霜,她把眼泪止住了。
“你嫂子说了,这面霜很贵的,可别让眼泪给洗了。”程廷认真地说。
于倩握着面霜罐,左左右右反反复复看了好几圈,最后才用哭声说道,“哥,嫂子可真抠。我就要哭,面霜用完了,你还给我买!”
程廷想了想,点点头,“也行,但你得快一点。结婚之后,我的钱得放你嫂子那边。”
于倩把眉一挑,“嫂子说的?”
俞锦绣可真厉害,这还没结婚呢,直接将未来家中的经济命脉给攥手心里了。
“不是,我自己这么想的。”程廷说,“结婚之后,两个人的钱不就得放一起花么?”
于倩顿时没话说了。
得,这下她不得不承认,俞锦绣是真厉害。毕竟,一点手段都不使,甚至不用对自己未来的丈夫威逼利诱,直接就能凭着个人魅力让丈夫上交银行卡的,她也的确是独一份了!
人跟人的差距是很大的,不论是原生家庭对一个人造成的影响也好,是结婚之后的后半生也好,每一个小的抉择都有可能影响往后的轨迹。于倩不傻,又怎么可能不知道真与叶世宏结婚,她将生活在怎样的水深火热之中?
叶世宏够大男子主义的,从来不会向任何人低头,往后她不仅要伺候公婆,要照顾孩子,还得将他的生活操持得妥妥当当。一个不留神,他对她不满意了,她还得“卑微到尘埃里”,这是图什么?
她念了这么多年书,学了好多的大道理,可不是上赶着让人家糟践去的。
这样一想,于倩突然觉得与叶世宏分开也没这么难过了。
……
这些个孩子们在感情问题上,既果断,又不够果断。分分合合的情况见得多了,陈婉妹也有些感慨。
她在“白玫瑰”挑了几件衣服,要结账的时候,还坐下和林清多聊了几句。
“林清,你说他们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我看锦绣的样子挺机灵的,可也糊涂过。当时都跟世宏到饭店了,非要在最后关头把人家让给楚琴。多亏了她爸在我身边,兄弟俩也够硬气,否则我一个人,真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别人的闲话。”
“还有承光,他和文楠走到一块的时候,我别提多高兴了。那天他俩说要结婚了,我兴奋得不得了,可没想到,离正月初八就几天了,他突然拉着晨卿的手回来了!”
“现在程廷的妹妹也一样。她不说对那叶世宏爱得死去活来吗?说分手就分手了,一点后果都不顾,这就是你们年轻人说的‘爱’呀?”
陈婉妹皱着眉,看起来万分不解。这要是在他们那年代,跟人家定下婚约,那就肯定要结婚的。现在倒好,短短几年间,身边的孩子们一次又一次悔婚,一个比一个任性,真是让人伤脑筋。
那可是婚姻大事啊,哪能乱来?
陈婉妹百思不得其解,林清却只是笑了,“阿姨,这才好啊。即便是到了结婚那一天,如果不愿意,还是能选择分手,这不就是证明时代越来越进步,孩子们不会再受到传统观念的压迫了吗?”
“叶世宏都已经在私底下跟楚琴好了,您说就算锦绣真的愿意容忍他,原谅他,您能咽得下这口气吗?婚前就已经胡作非为,真到了结婚之后,岂不是无法无天了?”
“而承光,大家都知道过去他性格好,特别孩子气。可是,和杜文楠在一起,却只是让他更加沉默,就算晨卿没有回来,您也应该劝他和文楠分开的,不是吗?因为他们到底不是一路人呀。”
“至于于倩,那就更好理解了。她爱叶世宏,可爱情能当饭吃吗?如果她为了所谓的爱情,压抑自己原来的性格,变成另外一个人,那么,这爱情还有任何意义吗?”
其实,林清是羡慕他们的。
他们的脑袋瓜子都清楚着呢,在即将结婚的时候,他们看清楚了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也能勇敢地追求自己想要的,这多痛快啊。
人活一辈子,没这么多虚无缥缈的外在条件,人家说什么,那都是人家的事,自己活得痛快才是硬道理。
林清的语气平淡而又坚定,陈婉妹似懂非懂,吴玲玲从仓库里出来,给她拿了一件加小号的羽绒服。
“姐,是不是这样的?”
陈婉妹接过羽绒服一看,赶紧点头,“就是这个,我上回看锦绣有一件,穿着特别暖和。”
陈婉妹说着,就让林清帮她把账结了,林清把已经整理起来的连衣裙与这羽绒服一起放进袋子里,还给她打了个折。陈婉妹边掏钱,边把袋子接过来,吴玲玲在边上看着,欲言又止。
好不容易等到陈婉妹提着袋子走了,吴玲玲才忍不住问道,“林清,锦绣妈现在来买羽绒服做什么啊?咱们雅城的冬天不长,过了年,天气马上要暖和起来了。再说了,锦绣不是已经有一件羽绒服了吗?”
吴玲玲想不明白,林清只是一笑,“我们这儿要暖和了,可北市还在下雪呢!这加小号的羽绒服,我看也就只有女明星能穿得下啦!”
俞锦绣马上就要进北市的剧组了,陈婉妹嘴巴上总是唠叨,可到底是心软。翁晨卿这小胳膊小腿的,可别被冻坏了。于是,陈婉妹来买了一件厚实的羽绒服,到时候和那几件漂亮的连衣裙一起,让俞锦绣给翁晨卿带去。
林清一语惊醒梦中人,吴玲玲一拍大腿,又惊又喜,“看来锦绣妈是接受晨卿了?那承光和晨卿这俩孩子可终于是熬到头了!”
第七百零二章 接纳
第七百零二章接纳
俞锦绣和钟飞简装出发,到达北市的机场。
照着剧组给的地址,他们坐上车,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这剧组真是够怠慢人的,我还以为他们导演会派人来接。”钟飞忍不住抱怨。
俞锦绣笑了笑,“谁让我们还不够出名呢?等将来我们的名气足够大了,这些剧组的导演一股脑冲上来抢咱们,到时候,就不会受到怠慢了。”
剧组的导演愿意让俞锦绣和钟飞去给演员化妆,不过是看翁晨卿的面子。这么个机会都已经是人家从牙齿缝里抠出来的,还想将俞锦绣和钟飞照顾得妥妥帖帖?简直是做梦!
俞锦绣也不愿意给人家添麻烦,在边上买了两根玉米,两个人垫了垫肚子,之后便问了边上的村民,找到剧组。
剧组的生活就像是一个小社会,在这小社会里,形形色色的人们都在各尽本事努力着。翁晨卿现在正当红,便自然成了这小社会食物链的顶端人物,因此,她介绍来的化妆师,自然受这些小演员们的尊敬。
“晨卿,这是你的朋友吗?没想到你还认识这么厉害的朋友呢!”
俞锦绣又是莞尔,“我都还没开工呢,你就说我厉害。这么一顶高帽给我戴上,我都不好意思了。”
对方吐了吐舌头,怪俏皮的,翁晨卿捏了捏自己的肩膀,说道,“锦绣姐,钟老师,导演已经为你们安排好房间了。正好我这会儿也收工了,先带你们去住处看看,跟我来吧。”
这剧组的经济实力还不错,给两个化妆师安排的房间还算整洁清爽,只是,分配给俞锦绣的房间实在是太大了,她实在不愿意一个人住里头,“晨卿,要不你陪我一起住吧?”
恰好一个小演员打水的时候路过住处的走廊,听见俞锦绣说的话,她赶紧摇头,“这位化妆师,你就一个人住着吧,挺好的。我们晨卿不喜欢和别人同住的,刚开始导演要安排她和女二号一起住,她都拒绝了呢!”
小演员热心,生怕翁晨卿不好意思开口拒绝俞锦绣,便为她代劳了。可没想到,她话音未落,翁晨卿已经笑着开口了,“黄莲,这是我的朋友。”说着,她看着俞锦绣,“那你要来我房间住,还是我去你房间住?”
俞锦绣歪了歪脑袋,笑容灿烂,“那当然是选大的房间啦!”
两个人的笑容都格外美好,直到她们转身进了屋,黄莲都还没回过神来。刚才,她是看见晨卿笑了吗?
在剧组这么长时间,除了演戏时必要的时刻,她可从来没见过晨卿露出笑容呢!
这化妆师是哪来的大人物,哄得晨卿开心成这样!
当然,这都只是小演员隐藏在心底的小情绪而已,事实上,如果看见翁晨卿与俞锦绣躲在房间时笑得春光灿烂的模样,她会更加震惊。
原来,大明星晨卿也不过是个普通人而已。她会哭,会笑,也爱闹,平日里,她把自己的情绪全都埋藏起来,可是,真遇到值得的人,她便会敞开心扉。
即便她周身上下散发出的光芒再耀眼,说到底,她也只是一个刚成年的小女孩罢了。
……
俞锦绣打开行李箱,将生活用品拿出来,摆在房间里合适的角落。翁晨卿忙了一天,这会儿懒洋洋地靠在床头看着剧本,还时不时打个哈欠。
进剧组一段时间了,若是在往日,这时间分分钟就过去了,一点痕迹都不留。可现在——
翁晨卿的视线落在床头柜上的一沓信纸上,嘴角不自觉扬起。
可现在,她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
她希望这部戏可以快点杀青,一杀青,她就要回到雅城,与俞承光待在一起,两个人好好相处一段时间。
翁晨卿唇角的笑意太温暖,连俞锦绣都看得出了神。
片刻之后,俞锦绣带着揶揄的话语打断了她的沉思,“这小美人坯子,难怪让我弟弟念念不忘。那一沓信封都是我弟弟寄来的吧?我这傻弟弟,以前上学的时候连作业都懒得写,现在给你写信倒是积极得不像话。我和我哥都说了,要是承光能早点认识你就好了,指不定被你一刺激,他比现在要有出息多了。”
俞锦绣笑嘻嘻的,翁晨卿红了脸,“我觉得承光现在也不赖。”
俞承光在雅城开了几间小小的店铺,赚的钱实在是不少,再说了,他可是个有上进心的。那回他都和翁晨卿说了,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店面再扩充开来,到时候,他要买一辆漂亮的小轿车,让她坐在副驾驶的位置。
“这才在一起多久,就护着他了!”俞锦绣挑眉。
翁晨卿扶额,“锦绣姐,你别拿我打趣。”
翁晨卿边说边笑,声音软软糯糯的,就像是在撒娇似的。俞锦绣终于放过了她,转身去行李箱里拿了一个袋子出来。
“带了这么多衣服啊?”翁晨卿探了探脑袋。
俞锦绣一笑,将袋子里的衣服抽了出来,一件一件摆在床上。这些衣服的做工都很精细,平铺在床上时,翁晨卿突然意识到,这些是俞锦绣为自己准备的衣服。
“我在剧组里,穿不了几件衣服。”翁晨卿虽然这么说,心底却暖洋洋的,她的手抚上了羽绒服的领子,笑道,“这羽绒服可真实用,你都不知道,我在这儿冻坏了。好几回在被窝里躺了大半夜,手脚都还是冰凉的。”
“是啊,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多大的苦头都要自己捱着。”俞锦绣帮翁晨卿拉开拉链,帮着她把羽绒服披上,语气轻柔,“晨卿,这衣服是我妈给你买的。她不让我说,但是,我觉得,知道她愿意对你好,你肯定会高兴的。”
俞锦绣轻声细语的,翁晨卿的笑容突然就僵住了,她不是不欣喜,只是,惊讶的情绪冲击而来,她懵了。
“是阿姨给我买的?怎么会——”
翁晨卿低下头,犹豫地握住了羽绒服的拉链扣子,衣服很合身,既好看,又暖和。在这一行,光鲜亮丽的服饰是从来不缺的,可是,这么温暖的衣服,带来的却是与众不同的意义。
翁晨卿低着头,犹豫了许久,直到俞锦绣走到她面前,帮着她把拉链给扣好。
而后,俞锦绣温柔地说,“晨卿,我们一家人都喜欢你,都愿意接纳你。等这部戏杀青,跟承光回家,到时候,大家都会欢迎你的,好吗?”
第七百零三章 有眼不识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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