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百五十一章:丢人丢到姥姥家
作者:
苏闻樱 更新:2022-09-04 09:00 字数:2193
转眼间在父母心里已经生活了大半个星期,夏冰倾过得心里美滋滋,夏天的心里也是美滋滋。
慕月森虽然没有他们俩那么闲适自得,但是也感受到了在家里感受不到的环境。
辛袁裳和慕博明虽然也是相当恩爱,但是他俩的架子还是摆在那里的。辛袁裳不会让自己有一丝不完美的时候,时时刻刻都在为了这个家在外人眼中的看法而努力着。
但是夏冰倾的妈妈秦岚就不是这样了,她在家的时候,总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有时候欺压一下夏正淳,有时候则是为了家里的晚饭各种精心准备,没有一点端着的架子。
在夏冰倾家里,他不用再穿着一身繁琐的西装,也不用板着个脸忙碌着自己的事情?
他穿着夏正淳在夏冰倾小叔家裁缝铺订做的衣衫,和这个小镇上的氛围合适极了,没有时刻告诫他不要浪费时间的高级手表。没有整天高强度的工作,他真的渐渐爱上了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
上午太阳好的时候,他就和夏冰倾一起推着夏天出去走走,时间久了,大家才知道,原来夏家二姑娘带回家的高高帅帅的男人不是个哑巴。
长长的河面上有一座弯弯的石拱桥,他牵着夏冰倾的手从上面经过,桥下面的岸边还有几个妇女在浣洗衣物,她们一边笑着相互说笑,手里的活也丝毫没有松懈。
这样的画面是慕月森从来没有见过的,他出生的时候,就从来没见过家里人自己洗过衣服,就好像所有的事情都不需要自己亲自动手,万事都是被安排得妥妥当当。
他看着这几个用一块木板拍打着衣物的妇女,突然笑了。
夏冰倾见他看着别的女人笑,瞬间就想整整他了,“喂!你为什么看着别的女人笑啊!”
慕月森完全没有领会到她的意思,愣了半天才知道她说的是他刚刚看到别人洗衣服的时候的笑容。
他一脸的黑线,这都哪跟哪儿啊……
“夏冰倾女士,你是不是有点没事找事呢?”他一脸坏笑的看着她。
“慕月森先生,”夏冰倾学着他的语气说:“是谁连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的醋都要吃的啊,结果被我当场抓包他看到别的女人傻笑,这口气我怎么会不出呢?”
慕月森又看了一眼远处远到连五官都看不清楚的洗衣妇女,他这下终于明白了,夏冰倾就是纯粹看他不爽故意的。
“你是在找事情吗?”慕月森看了她一眼,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夏冰倾昂首挺胸,挑衅的看了他一眼。
“这可是你自找的。”慕月森丢下这句话,一把将夏冰倾抗在肩上,他的力气奇大无比,只是用一只手控制夏冰倾,她就浑身动不了,只能手脚并用的挣扎。
“你放我下来!当我刚刚什么都没说!”她怕被别人注意,只敢小声的说。
“那可不行,一把你放下来,你就不乖。”慕月森作势要拍她的屁股。
而夏天被他用另一只手推着安心的往前走,不一会儿,路上的行人都注意到了这边的“旷世奇景”,一个又高又帅的男人,一手扛着一个身姿曼妙的女人抗在肩上,另一只手则是稳稳当当的推着一辆婴儿车,哼着小曲儿往前走。
夏冰倾都不敢抬头看路人的眼神,只是从她低着倒挂着的视线就能看出来,每个路人都纷纷看着他们俩停住了脚步,有几个甚至为他们让了路,腾出来一条康庄大道。
她彻底无语了,上次带着慕月森回来老家,他胡言乱语一些话,害得别人还以为她有多开放。结果这回他又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自己抗在肩上。
这可真叫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
她无力的把头垂下来,心想着自己也不挣扎了,就让他这样吧,只要别人没看到她的脸就好。
“站住!”突然他们的身后传来一道怒喝:“把那个女人给我放下!”
夏冰倾脑门一热,心里“咯噔”一声,完了,这回遇到热心群众了,哪怕自己这么一路被他抗回家也就算了,这回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她可真是左右为难。
她一点也不希望别人知道她是谁。
慕月森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回头看了一眼。
只见一个穿着一整套裁量得体的西装,戴着金丝边眼镜的男人,看起来一脸义愤填膺的表情。
慕月森笑了,心想着这是哪里来的卖保险的年轻人,已经是入了伏的天气,还穿得这么层层叠叠的,难道就不嫌热吗?
“小子,你不要找事。”他冷冷的说了一句,随即他感到后背被人猛掐了一下,夏冰倾在他身后小声的,恶狠狠的说:“放我下来!快点!”
金丝边眼镜的男人又发话了:“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慕月森一头雾水,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只有夏冰倾反应过来了,这位穿着锃亮皮鞋的男人,原来是在“见义勇为”!他以为自己在被慕月森家暴!
夏冰倾连忙艰难的抬起头:“谢谢你啊,但是其实我们是没有事情的,他只是在……背我回家。”
说完,她又拧了一下慕月森的腰眼,他倒吸一口凉气,但是就是不愿意把她放下来。
“这是……陌生人?”金丝边眼镜瞬间神色大变,立刻追加:“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