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河(中)
作者:公子无忌      更新:2022-09-29 11:46      字数:4238
  02
  丛云在一时兴起,成了宣荷的小师叔后,感想就是十分地后悔。
  不是因为她对他有什么要求,对于处理凡人的愿望,他轻车熟路。相反地,宣荷除了认他做小师叔之外,没再向他提任何要求。
  于是他袖手旁观,看她继续磕磕绊绊地活着。在她看来宣荷的命数着实是坎坷不平,也可以说是倒霉地异于常人,但也坚韧地异于常人。她孤身一人回了祖上所在的小镇,靠做帮工攒下的积蓄做了一套体面衣服,踏进父亲与新妇所住的华丽宅院,所有人见她如同见了鬼。她径直去堂上找她那已经捐了官的父亲,将状子放在他桌前,告诉他自己遇见了贵人,帮她将状纸递到了县衙与叁省巡按处,要告他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还要告他罔顾亲情违背人伦,害死了她母亲。那宣家后人哆嗦着看着她久未谋面的女儿,问她想要什么,她说,只要给她一处清净的宅院,还要后母与继子跪在堂上,给她母亲的灵位磕叁个响头。
  她做这些的时候,丛云就在一旁隐身看着。他知道她根本没递什么状子,更没有遇见什么贵人。但她说得面不改色,只有在看着后母给母亲排位磕头时,眼角流下泪来。
  丛云看着她胆大包天地做完这一切,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处宅院。关了门她才笑着回头对他说,小师叔,我们有家了。
  他也情不自禁点点头,对,我们有家了。
  丛云此时才反应过来,按照人间的计算,如今这小姑娘已有十六岁。可她瘦得像个麻雀,看着也不大能活多久。
  然而就在丛云忧心忡忡时,宣荷已经麻利地将新家收拾一新,还下厨给他做了一碗莲子羹,笑眯眯递给他:“尝尝。”
  他坐下尝了尝,然后喝光了一整碗。她笑得更开心,拍手叉腰炫耀:“怎么样?我娘教我的。今后我天天做给你吃,好不好,小师叔?”
  他觉得这个安排非常妥当,只是听不大惯小师叔这个称呼。但自己撒的谎总得自己圆回来,他只能点头称是。
  那之后,有他在的时候,宣荷的日子都过得不错。他从前也在庙里装过一段时间财神,毕竟吸食怨气的源头多是有钱人。但随着他跟着宣荷的时间渐长,他却发现自己的法力越来越微弱,甚至有时无法随意隐身。
  也对,毕竟宣荷的身上从无怨气。但人不可能没有愿望,有愿望,得失之间便会有怨气。他得想办法,让宣荷对他提愿望。
  “宣荷”,某天,他在吃完点心之后,慈眉善目地对她招了招手:“过来。”
  她如往常一样笑眯眯地跑过来,这些天衣食饱足,她消瘦的身上终于长了些肉,穿起寻常衣服,不再是麻雀而是只黄鹂。
  他一时没移开眼睛,待宣荷再叁催促,他才清了清嗓子,严肃提问:“你有什么愿望?我好歹是个有神……神仙法术的道士,说说,说不定我能替你想办法。”
  她看他表情严肃,也认真想了一想,然后认真告诉他:
  “我想看尽天下藏书。”
  “什么?”他眯了眼睛。她坐直了身子,一字一句地告诉他:
  “我要看书上写的孤峻陡崖,江河大漠。书里的与世上有的,天下绝景,我统统都要看。”
  风吹过院中树声,带起一阵沙沙响动。过了一会,他才笑了笑,说了声好。
  “不过,无需小师叔费心,我自己会想办法。总有一天,我会带小师叔一起,将天下绝景都看一遍。”
  她毫不设防,对他笑得灿烂。丛云心里一动,眼神转到别处去,嘴角却翘起来。
  果然,当初救她是对的。这个女孩,当真有趣。
  03
  既然宣荷对他提了愿望,他便可发挥法力,事情就变得容易许多。可他没想到,法力衰退得比他想象更快。还未待他筹谋布局,自己就先病倒了。
  法术衰微时他与一个凡人没什么两样,只是撑着做虎妖时的面子,对宣荷无微不至的照顾多有避让。她天性敏感,立刻觉察出他也躲着她,就更加殷勤地往他屋里跑,端茶送水,烧药递汤。丛云觉得自己堂堂一个大妖,被凡人这么照顾实属丢脸,某天就发了脾气,在她敲门时拖着病体去开门,阴沉着脸,几天来第一次直视她,语气冰冷:
  “宣荷,你可懂男女有别?”
  她惊慌失措地抬起头,他硬着心肠继续说下去:“我虽是你的小师叔,也是男人。如今你与我朝夕相处,可曾顾虑过自己的颜面?”
  她手里的汤药洒在地上,风吹拂少女的鬓角,依然像个瑟缩的小麻雀。他几乎要后悔了,然而说出去的话就不能再收回,他最后深深看了她一眼:
  “你如今年纪也大了,该为将来打算。小师叔……不能陪你一辈子。”
  关上门,丛云心中莫名空落落的。他不知道说出这句话后自己也会如此难受,但人与妖兽精怪终究殊途,如果自己没了法力,那他宁愿死,也不愿给她添麻烦。
  他听见门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她果然走了。力气却在此时恢复了一些,他就出了门,想着去找找相熟的仙妖们想个法子,撑过这道劫难。
  八百年前,他曾在江南认识过一个狐狸变的散仙,江南大旱时收留了不少小孩子,如今变成送子娘娘,香火旺盛,生活逍遥得很。他从前独来独往,从不求助于旁仙,可如今不一样了。他想起宣荷那双泪汪汪的眼睛,心里的愧疚感又升腾起来。
  宣荷。他披上衣服走了出去,外面阳光鼎盛,走在街上恍如隔世。
  在酒肆里,他找到了送子娘娘。她今日打扮成凡人妇人模样,标致美艳,引得路人频频在窗前驻足。但丛云心里烦闷,全然没有看到这些,只惦记着心里一件事。
  “你想在消失之前,完成她这个愿望?丛云大人,你何时变得这般风花雪月起来了?”送子娘娘的爪子在他手上拨拉,眼睛滴溜溜地转:“莫不是喜欢上了那女娃娃?”
  “宣荷?我喜欢她?”丛云嗤之以鼻:“她不过是个半大孩子,身量还未齐我的肩头。做事毛躁,名簿奇诡,我稍不看护着便多灾多难……”
  说起她,丛云就变得话多起来。送子娘娘托腮听着,慢慢将她的狐狸爪子收了回去。末了叹息一句:“你这是相思病,我怕是治不了。”
  丛云白她一眼,起身就要走,冷不丁却见街角掠过一个红衣熟悉身影,竟然是宣荷。他立即追了出去,却遍寻不见。
  法力在此时又恢复了许多,宣荷却失踪了。他找了两天,遍寻不见。他从没这么狼狈过,天上地下都找不到那只小麻雀,难不成是死了?
  直到第叁天,一宿没睡的丛云在闹市中听到了人们的议论,说天下藏书第一家的过云楼的楼主招继承人,只要有才德者皆可应试。这些天许多士子蜂拥而至,聚集在这座小城内,连驿馆也住满了。
  他恍然大悟,想起宣荷对他说的愿望,闭上眼后,下一瞬就到了应试地。
  过云楼高耸入云,气派巍峨。他化了个人形走进去,堂上已经是摩肩接踵,热闹非常。华灯辉映之际,他一眼在人群中看见了宣荷。
  他从没发现,宣荷的样貌竟这般好看。红裙紫钗,如月下海棠。座中有许多男子在偷偷望着她,她也看见了他,却只是匆匆瞟了一眼,就别过头去。
  丛云心里发闷,握紧了手中的酒杯。法力在这一刻激增,可他心里却像被一盆凉水浇到了底。
  奇怪。自从遇上这小丫头,他的四肢百骸七情六欲就不由他自主,这可不大妙。
  比试开始,题目都不大难,她答得也好。丛云认真听着,嘴角上扬起来。看来这天下第一的藏书楼不过如此,他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小姑娘,终究比别人要好一些。
  比试结束,各家心里都有了底。这天下第一楼继承人的位置,大半是要留给那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姑娘。然而结果一出,众人哗然。叁甲的名单里,一个都没有宣荷的名字。
  丛云看见她发白的脸,瞬间将手里的琉璃杯捏得稀碎。人声嘈杂间,他看见从里间走出一个男子,站在高台上宣读比试结果,末了,他的眼光望向了宣荷。
  “我乃过云楼大当家之子,今日比试头名的姑娘惊才绝艳,实在仰慕。不知是否婚配?若无婚配,在下改日便登门求娶。”
  丛云看见她头上钗环晃动,知道她气得不轻,只是向来喜怒不形于色。她站起身朝那公子不卑不亢行了个礼,便转身要走出去。那男人见她不屑一顾,心中立刻窜上火气,话语间也刻薄起来:
  “过云楼爱才天下知名,姑娘一介女流,能参加比试已是楼主开明,更何况姑娘的身世并不清白,爹娘见弃,市井流离,若不嫁与我,你看今日之事过后,这天下男子谁还敢要你?”
  她被气得眼角通红,正要站住脚转身,肩上却搭上一只手,还拍了拍。右手护戒上的猫睛石光芒闪烁,令人移不开眼。那男子通身的气派与模样,也让人屏息凝气。
  此人只应天上有,人们都感叹。那男子却只顾着将她揽到自己身边,才懒洋洋朝台上开口:
  “宣姑娘是在下的未婚妻。我名丛云,累世公卿,手上这戒指可买下整个城,包括这座过云楼。可宣姑娘执意要来比试,说过云楼楼主惜才,女子凭真才实学也可做楼主。今日看来,楼主之胸襟气度,实在连替宣姑娘擦鞋都嫌脏。”
  她耳坠子晃了晃,抬头看丛云。他朝她做口型,告诉她是演戏。她眼里的光明了又灭,最终还是顺着他肩上的力道转身,与他一同走了出去。
  门前停着马车,丛云掀帘子走了上去,反手去拉她。宣荷却站在那里呆呆的,再叁催促下,才将手伸了过去。
  “你的病,可好些了?”他放下帘子,她立刻将手从他手里抽出来,只看着那护戒上光芒明灭。
  他方才未经允许,又擅自修改了她的命格。此刻修为大减,却忍着痛将手藏在衣袍里,对她一笑:
  “旧伤复发了,还有些痛。”
  “哪里痛,我看看?”她咬着嘴唇凑过去,焦急占据了上风。他不动声色将她一把拉进怀里,仔细端详她的脸,任凭她努力挣扎也没放手。
  “生气了?我不是已经替你教训了他。”他语气温柔戏谑,手上力道却没减。
  “小师叔,注意分寸。”她讷讷地开口,他瞬间就放开了她。“小师叔不是说过,男女有别。我既然是你的……”
  “若我不是你的小师叔”,他截断她的话,对自己当初的信口开河懊悔不已:“宣荷,你可愿意嫁给我?”
  她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可你不是已经有了?”
  “有了什么?”他也看她。
  “意中人。”宣荷咬了咬嘴唇,万分艰难地吐出这叁个字,眼里的酸意快要溢出来,顺势就捂上了脸,声音带着哭腔:“我本不该……可我还是喜欢你,小师叔。我只喜欢过你一个。”
  他心砰砰跳着,终于知道了这法力的恢复是从何而来。那是宣荷对他的怨气,却不是埋冤,而是误会他与别人在一起后的醋意,是嫉妒,是占有欲。
  他将她捂着脸的手拿开,吻她胭脂快要掉光的脸,吻她的唇。她哭得抽抽嗒嗒,手还攥着他的衣领,边摇头边拒绝:
  “不,不行的,你是小师叔。”
  “就算我是,你不也喜欢上我了么?有什么关系。”他教她握住他的手,马车颠簸,他唯有搂着她的腰才能坐稳,仍觉得身上火炽一般热。不行,得快些回家。
  “什么叫也?难道小师叔你?”她忽地止住了泪,坐起身看他,眼里闪着莹莹的光,他觉得心都要化了。
  该死的这虎妖不做也罢。他扣着她的腰又往前带了带,将她发簪拆下,长发倾泻下去,披散在肩上。他护着她的后脑,将她抵在车壁板上吻到喘不过气。
  “以后不许叫我小师叔。叫我的名字,丛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