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剧本杀[无限]_648
作者:
木尺素 更新:2022-08-26 05:22 字数:2416
“所以……凶手杀古副班的原因,是因为他嫌疑最小,不能被凶手利用。”
杨夜严肃道:“对,这正是我想说的。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凶手要尽可能确保自己杀更多的人、进入奥数前三。而凶手为了实现目标,有一个前题,就是保证自己不被抓,也就是说,他要尽可能将嫌疑嫁祸给别人。”
“除了古副班,其余人都有被嫁祸的可能。之后大家盘逻辑的时候,都会排除古副班。少一个备选的嫌疑人,真凶被找出来的可能性就更大了。这其实是对凶手不利的。因此,真凶直接把对他没用的古副班杀了。”
顾良眼睛半眯起来,盯着101教室的方向,再道:“对。你的这番分析,其实也从某个角度印证了我刚才的猜测。”
“这起连环杀人案,凶手有两个主要目标,第一,确保自己在奥数比赛中进前三;第二,确保自己不被抓。在决定杀人顺序的时候,他会考虑名次和分数,但第二个目标的优先级,其实比第一个更高。毕竟,如果他被抓,他就彻底玩完,更谈不上进比赛前三。”
“这个推论,其实可以和真凶选择第二个杀古副班的行为,进行互相验证。”
“古副班虽然考了最后一名,但分数并不低真凶太多,有追上来的可能。所以,也许凶手最初并没有把他列入优先击杀的人选,但凶手并不是认为,杀他是件不必要的事。”
“因此,我们之前的推理存在错误。”
“真正决定凶手击杀顺序的,不再是名次和分数。事实上,他只要杀5个人,只剩下3个人的话,再怎么样,他都稳稳能进入前三。”
“也因此——”
顾良面向杨夜,道:“真正决定他杀戮顺序的,是他的自保办法。他得想,怎么才能在连杀5个人的情况下,还不被抓住。所以,‘嫁祸’,才是这起连环杀人案的真正关键词。”
杨夜道:“对。这正是我想说的。所以你那个问题提的好。凶手为什么选择第二个杀掉最后一名古副班,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搞清楚了这个问题,我们就明白了凶手真正的行事逻辑,对我们的整体推理非常有利。”
“那么,你来操场这边,开的脑洞是什么?”
顾良道:“我脑洞的关键词也是‘嫁祸’。所以我才说,你刚才的分析,帮我近一步肯定了我的猜测。”
停顿片刻,顾良转头望向101教室的方向,道:“马清洁是7点50分睡的,高食堂是7点55分。这表示,虽然真凶掌握了深度催眠的方法,但每个人其实有个体差异,因此真凶实际上不能确保,每个人能准时入眠,他也许有5分钟左右、甚至10分钟的误差。”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4点换班之后,我也不是准时入睡的,而是约莫过了10分钟才真正睡着的。”
“再来,除了教室的钟表,卡牌上也有时间的。发现尸体后,我看过卡牌时间,与钟表的误差并不大。”
“所以,真凶调节了钟表指针在某个时间点的频率、催促大家入眠,但这个频率可能有时快、有时慢,但最终并没有真正改变时间。这其实可以看做系统帮我们降低了难度。”
“综上来看,暂时默认昨晚大家看到的钟表的时间基本都是对的,至少误差不会太大。那么真凶的作案时间,依然不到35分钟。”
“而考虑到不同个体受催眠影响入睡的时间有误差,真凶最开始给自己设定的整体犯案时间,也许只有30分钟。”
“除此之外,李晓玉的催眠书上,有这样的说法——普通的催眠师,要先对被催眠者进行浅层催眠,至少3次后,才容易成功对被催眠者深层次催眠;资深的催眠师,才有可能跃过浅层次催眠,直接对被催眠者深度催眠。”
“结合我们关于真凶一定进行了多次催眠的推论,这句话暗含了两个意思,第一,真凶不是资深催眠师;第二,普通催眠师对被催眠者进行了3次浅层次催眠后,第4次的深层次催眠,只是更容易成功,但仍有失败的可能。”
“因此,不论是从整个犯案过程,应该只有30分钟的事实来看;还是从真凶不能保证深度催眠完全成功来看,他是不会离开教室太久的,他得随时盯着大家。”
“所以,我的脑洞是,真凶虽然偷了钥匙,但他根本没有离开过教室。”
顾良的手从校服兜里拿出来,指了指教室窗户的方向,再道:“有了这个脑洞后,我们就要问一件事了,既然不必离开教室,那凶手为什么要偷钥匙?”
“带血的清洁布非常大,上面布满了血液,有的血迹呈喷射状。可以推理,真凶是拿着布做遮挡用的,避免杀人时血溅到自己身上。当然了,后面用来擦拭钥匙、以及凶器上血迹的布,应该也是这块布。”
“这个脑洞决定着,凶器一定就在教室里。而如果凶器就在教室里,真凶杀了人,将带血的清洁布扔到教室就好,反正大家都在教室。可他为什么要将清洁布扔到窗外呢?”
“现在看来,真凶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为了误导我们。”
“真凶应该也有担心,也许光凭一个会催眠的脑洞,大家不能将真凶直接锁定在李英语上。毕竟,第一天凭扔铅球锁定孟语文,结果答案错了;那么玩家动动脑子,都会想到,第二天应该也不能仅凭催眠锁定李英语。”
“所以,真凶布了一个更复杂的局。”
杨夜点点头,越瞧顾良,目光里越是布满了欣赏。
顾良每次推理的时候,在杨夜眼里,他整个人似乎都在发光。
顾良回头看向杨夜,杨夜便接过他的话道:“咱们早上集中讨论的时候,吴生物提了一个想法,如果真凶一个人不够时间取凶器,那就是有帮凶。有一个人偷了钥匙,把二楼201的孟语文放出来杀人。”
“对。”顾良道,“把真凶推给孟语文,是最好的。因为赵数学的死,她本来就有最大的嫌疑。现在她有被放出来的可能,那么第二次案子,她当然仍可能是凶手之一。”
“没人说这次没有联合作案。八个学生要比赛,也许就是有两个人、甚至三个人抱团,去杀另外五个人呢?”
“所以,真凶偷钥匙,只是为了嫁祸。他根本没有离开过教室。他只是拿钥匙开了一下窗户,把那块带血的清洁布扔到了操场上。仅此而已。”
“他偷钥匙、扔带血的布,是为了误导我们——让我们以为,凶手曾经离开教学楼去过操场以北的食堂后厨拿刀。”
“从教学楼往返食堂两次,至少需要1个小时,那么凶手一定需要一个在101教室外的帮凶。如果我们这么想,201被关着的孟语文,就再次中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