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作者:
仙风盈袖 更新:2024-12-22 15:51 字数:4089
自从打坐入定后,他的身体素质好了不少,但同时饭量也大了,可是今天在自家吃饭,他妈煮的饭不多,他也没敢多吃,只吃了一碗饭,连菜都吃的少。
所以这会儿肚子里的确还空空荡荡的。
等吃完这一碗饭后,他才有饱腹感。
“走吧,我带你去洗澡。”高明程知道今天高壮肯定被吓到了,绝不敢自己一个人去水库洗澡的。
高壮倒是愿意提水给细奶奶洗澡,却是不肯提水给自己洗澡的。
“好咧。”高壮早就准备好换洗的衣服了,并且还带了一块肥皂,今天他准备洗一下头发。
两人一路往水库走去,路上虽然光线昏暗,但天空之上有璀璨星辰,倒也隐隐能够看清路面。
时不时有人从水库的方向往村子里走来。
都是一个村的人,于是碰面时,难免会打声招呼。
刚走到距离水库不远处,就听到有一些欢呼声响起,竖起耳朵仔细听,原来是有人在水里抓到一只甲鱼了。
“大补大补!今晚就把它吃了!”有人起哄的说着。
也有人泼冷水,说道:“高亮他又没有老婆,吃那么补做什么?不嫌半夜难受啊!”
“哈哈!”
欢快的笑声一串接着一串,羞的那个高亮抓着甲鱼就跑了。
恰好在路上和高明程遇到,这高亮其实也就比高明程小一岁而已,以前也会跟着高明程到处去玩,只是最近高明程转性了,所以才没带他一起玩。
“明程哥,我和你说,那边那片水草里,还有几只甲鱼!我看到了,但是不好抓,我就没去抓了。”高亮看到高明程后,立即凑了过来,指着一个方向对高明程说出了他的情报。
“谢啦,我等下去抓抓看。”高明程看着高亮手里的甲鱼,唔,馋了!
别说高明程馋,高壮也馋的很,他问道:“你这甲鱼是拿去卖,还是自己吃啊?”
高亮犹豫了下,说:“还没想好呢。”
谁不想吃呢?但是能卖钱的东西,总要先惦记着卖钱。
主要是这会儿大家来钱的路子太少了,而花钱的地方却不少,东西吃了就没了,钱攒下,却能干大事。
和高亮道别后,高明程他们也走到水库这边来了。
因为高亮在洗澡时抓到甲鱼的缘故,现在还在水库里的人,都纷纷找起甲鱼来,只是暂时还没有谁有收获。
“你自己看着点,我先去水草那边找一下。”高明程对身边的高壮叮嘱了句,然后朝着高亮指的地方过去。
水库挺大的,所以就算有人已经在找了,大家也互不干涉。
高壮这会儿也不想着怕蛇了,兴高采烈的看着高明程,希望高明程能够顺利抓到甲鱼。
高明程是摸鱼高手,但是甲鱼这种东西,在他们村算是稀缺资源,很少见到的。
这东西很滋补,所以拿去集市上卖的话,也能够卖上不少的钱。
晚上的光线晦暗,令人看不清水中的情况,不过摸鱼靠的是手部的感觉,看不看得清楚,倒不是很重要。
他弯腰在水中摸了好一会儿,没摸到甲鱼,倒是顺手摸到几条巴掌大的鲫鱼,既然遇到了,那么也不会错过,他手一扬,就把鲫鱼丢到岸边了。
鲜活的鲫鱼在岸边的草地上蹦跶着,似乎想蹦跶回水里,然而却没能如愿,慢慢的,蹦跶的动静便小了。
大约过了十分钟左右,高明程的手碰到了甲鱼!
碰触到的瞬间,他就迅速的捕捉了过去,双手猛地张开、扣住,一只甲鱼就被抓在手里了。
甲鱼其实很凶,张嘴就要去咬高明程的手,但他抓鱼的经验很丰富,没让甲鱼的嘴咬到。
“明程哥,抓到甲鱼了没有?”岸边的高壮看高明程的动静,像是已经抓到了一样,于是他急促的问了句。
高明程笑着举起手,月光下,一只灰褐色的甲鱼被他抓在手里。
高壮忍不住笑着跳起来,太好了,他明程哥果然是抓鱼高手!
在他看来,这只甲鱼比高亮刚才抓到的,还要大上一点点呢!
高明程趟着水走上岸,高壮已经把他的上衣脱掉了,说道:“先装到这衣服里,省的跑掉了。”
甲鱼不像鲫鱼,你不把它看牢了,是会跑的。
高壮用衣服把甲鱼包起来,又用衣角和衣袖打个结,这样甲鱼就跑不掉了。
得了一只甲鱼后,高壮问高明程还抓不抓了。
高明程感觉难再抓到了,也不想浪费时间,就说不抓了,于是两人选了个地方,开始洗澡洗头发。
洗得清清爽爽后,这才带着战利品回家。
这一晚,除了他们,也有其他人有了收获,于是欢声笑语时不时在村子里响起,连带着整个气氛都变得欢快起来。
走在村子里时,小路的两边都是人家,时不时有说话声传出来,有孩子玩甲鱼发出的笑声,也有大人叱骂的声音,还有夫妻吵架拌嘴的声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都在为一点点的收获而感到快乐。
这个时候的人们,生活虽然过得不怎么样,但是精神却很好。
他们坚韧、乐观,他们有时候斤斤计较,却也极具人情味。
这时,被衣服包着的甲鱼动了下,高明程收回发散的情绪,说了句:“别急,明天就炖了你!”
“炖了好!补!”高壮眼睛亮亮的,对明天充满了期待。
第50章 混个脸熟
虽已入秋,但依旧昼长夜短,不过晚上时,气温便凉爽了许多,让人能够一夜好眠。
从打坐入定的状态中醒来后,高明程本能的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天刚蒙蒙亮,大约五点多。
他如此想着,然后才想起他已经买了手表,完全可以看时间,而不是凭借经验来猜测了。
他低头去拿手表。
昨天在县城买了手表后,他挺得意挺高兴的,不过在进村时,他还是选择把手表摘下来,塞到裤袋里了。
唔,财不露白!
主要是没法解释买手表的钱是哪里来的,与其和人解释,或者任人猜测,不如先锦衣夜行。
反正买手表,是为了方便他看时间,而不是为了炫耀。
一看时间,果然是五点二十了。
时间还早,但他已经精力充沛,无需再睡了,于是他悄悄出了门,朝着后山狂奔而去,照例练了一个小时的拳,然后趁着野兔野鸡开始活动的时间,顺手打上一两只。
早上七点时,天色已经大亮,村口那儿陆续开了三辆车子进来,前面两辆是面包车,后面一辆却是卡车。
村里只有小路,因此三辆车子都只能停在村口这边较为宽敞的地方。
停稳后,就陆续有人从车内走了出来,其中就有高国兵在。
除了高国兵,其余的都是生面孔,但是看穿着和气质,应该都是领导。
“陈局,陆局,我们到了,这里就是高家村,那古墓就在牛尾岭的山腹中。步行进山的话,要一个半小时,路不太好走。”高国兵给两位领导介绍着情况。
他面前的这两位都是局长,一个是公安局的局长,他的直属上司,一个是文化局的局长,这两人都是为了牛尾岭山中的古墓来的。
至于他的朋友王所长,就跟他一样,只能站在后边,等着两位领导发话。
两位局长先是环顾四周,打量了一下高家村的情况,看到有村民都在远处看着他们。
陈局先发话了,说道:“进山吧,我们就是为了古墓来了,直接进山去看看情况。”
陆局亦是附和着,于是一群人便开始朝牛尾岭走去。
高国兵一面指路,一面说道:“我虽然也是高家村的人,但很久没回这里了,对山里的情况也不是特别的熟悉。两位局长还请稍等下,我去把发现古墓的那个年轻人喊来,有他在,保管不会走错路。”
高国兵有心想让高明程在领导们面前混一个脸熟,以后万一有什么事情,也好说得上话。
领导们自然并无不可,高国兵便准备去叫高明程,恰好在旁边看热闹的人中就有高亮,他当即大声说道:“叔,我去叫明程哥来!”
说完,他一溜烟儿的往细奶奶家跑去,他是知道最近高明程是住在细奶奶家的。
有人代劳,高国兵也乐得轻松,便带着一行人慢慢的往牛尾岭那边走去,还没走到牛尾岭的山脚下,高明程就跑了过来了,在他的身后,还跟着高亮和高壮两个人。
这两人也想去山里看看情况,自家村子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一件事,他们自然十分的好奇,想亲眼见证一下。
除了他们,还有一些村民也跟在后头,甚至有些小孩见状,都不肯去读书了,结果被父母无情的打骂了一顿,这才哭唧唧的往兴安岭的小学走去。
高明程过来后,高国兵就把他喊到身边来,给几位领导介绍了起来。
“领导们,这是我侄子高明程,也是这次发现盗墓贼进山盗墓的人,要不是他及时跑到县城来告诉我,只怕这个古墓就被盗了个干干净净了!”
“领导们好!”高国兵刚介绍完后,高明程便马上打起招呼来,他咧嘴笑着,露出一口白皙的牙齿。
陈局和陆局等人都看向高明程,高明程长得高高大大的,穿着一身干净的衣服,五官俊朗大气,平头干净利落,处处都很符合这个年代大家的审美。
陈局见惯了警局里的人,看到高明程这气质,就觉得很合眼缘,对他心生好感。
“小伙子不错啊,看着很精神!”陈局夸赞了句。
陆局身为文化局的局长,也表彰了高明程几句,说他这个行为很好,阻止了盗墓贼盗墓,保护了国家的文物等等。
又说以后会给他请功,给予表彰和奖励等等。
前世十九岁的高明程,那肯定不擅长寒暄,但如今的高明程却很擅长寒暄,他不卑不亢的和领导们搭话,然后便一直在前面带路,遇到路不好走时,也不忘提醒几句。
说起来要走一个半小时,才能够抵达古墓,但实际上,却走了一小时五十分钟。
原因无他,就是陆局的身体素质不太好,拖慢了进程。
刚爬完一个山坡,陆局就气喘吁吁起来,他一只手扶着一棵树,另外一只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他戴着一副眼镜,脸上的汗水滑落下来,使得他异常的难受,视线也跟着受到影响。
“陆局,我带了手帕,给。”文物管理所的王所长连忙掏出衣兜里的手帕,将之递给了陆局。
陆局接过,先擦拭了一下镜面,这才用来擦拭脸上的汗水。
“哎,人老了,身体不行了,想当年,我也是在部队待过的。”陆局感慨不已,自从当了文化局的局长后,陆局就过上养尊处优的日子了,文化局的事情不多,基本算是在养老了。
要不是这次发现的宋墓比较大,预测会有不少陪葬品,他一个局长,也不必亲自过来一趟。
陆局累了,自有其下属献殷勤,今天来的这些人中,绝大多数就是文化局的人,主要是文物管理所的人,因为他们主要负责管理当地的文物。